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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個星期到墾丁渡假,到了當地,我跟Grace非常的開心。除了為了休息之外,這個地方對我倆而言,有著許多的回憶。

2003年,我跟Grace第一次一起造訪墾丁,當時兩人都還年輕,還在熱戀的時期,我身材還沒有產生巨大的變化,屬於翩翩少年,以下照片可以證明,我曾經有瘦過。


2007年,還是到了墾丁,決定跟北中南同事串通來場盛大的求婚。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這件事,當晚我真的食不下嚥,只有緊張而已。當晚求婚後,我們終於在當年年底結婚。

2011年,再度來到這熟悉的地方,同樣的地方再一次一起照相,跟2003年約會不同的地方,這次帶了兩個小孩。短短七年的時間,從約會、求婚、結婚、生小孩,就在這短短七年的時間完成,時間過的好快。

我感到唯一改變的是,我變胖了,也變老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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